关于事前申请与费用报销流程分离的通知
发布:财务审计处           审核: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来源:            日期:2017-01-01            [ ]

校各处室馆:

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事业发展,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实行事前申请流程与费用报销流程相分离的管理办法。

一、    各类事前申请的审批表单

      

是否需要事前申请

事前申请审批用表单

水、电、电话费等非待办事项

 

办班办会支出

办班办会预(决)算表

出差、会议、调研等

出差审批单

单位同意参加的各类短期培训、脱产培训

文件阅办卡

公务接待

公务接待审批表

其他需要经费保障的待办事项

盐城市委党校送审单

二、    事前申请审批流程

1)      承办处室填写事前申请审批单。

2)      承办处室提交承办事项的方案、经费需求预算。

3)      财审处提交经费来源和经费保障的意见。

4)      承办处室的分管校长最终审定事项方案。

5)      新增事由、重大经费开支由承办处室的分管校长提交校党委会审议。校党委会审议通过,由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付诸实施。

三、    费用报销流程

事项办理完毕后,承办处室凭事前申请审批单,相关票据由承办处室经办人、处室负责人签字后,送财审处审核票据的合规、合法性,履行报销手续。

四、    其他

1、      预算是财务部门财力保障的依据和经费使用的计划。承办处室要充分认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,在量力而为、严格预算的基础上,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调研,提交预算方案。

2、     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最终支出超预算的情况,承办处室应书面说明超预算支出的原因,超出预算10%并且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,超预算支出由承办处室的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是否同意列报。超出预算10%以上并且超出预算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,需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是否同意列报。

事前申请审批与报销审批流程分离管理办法,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中共盐城市委党校

2016623

附件1: 盐城市委党校送审单.doc

附件2:盐城市委党校办班办会收支预(决)算表.doc

附件3:盐城市公务接待审批表.doc

附件4:盐城市公务出差审批单.doc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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